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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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13-06-14 13:41
各區縣科委、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經研究,即日起啟動2013年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資格復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度安排
2013年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資格復審共分4批辦理,其中: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集中1批辦理,需參加資格復審的企業范圍為本市2010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應于2013年7月31日前遞交材料。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3批辦理。申請第一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8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申請第二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9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申請第三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10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
申請認定及資格復審的企業應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填報認定及資格復審信息,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明、財務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主要證明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后,應及時遞交《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一)款第3項要求的書面申報材料,以及近一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企業應遞交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出具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在園區內注冊證明》。申請資格復審的企業還應遞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企業書面申報材料應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材料一致。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申請資格復審企業應在申報材料封面標注“復審”字樣。
三、材料受理
企業將書面申請材料報送到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科委或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聯系方式詳見附件),由各區縣科委或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匯總報送至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認定辦公室”)。
認定辦公室在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設立受理窗口(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受理各區縣科委和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報送材料。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節假日不受理。
聯系電話:64853163-67轉402/403/407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在資格復審前發生名稱變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請的,應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要求辦理更名手續,更名手續辦理完畢后再以變更后企業名稱提交資格復審申請。企業辦理更名手續應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申請,并將書面申請材料交至中關村創新平臺受理窗口。
(二)申請資格復審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依照市科委網站“科技服務-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區”欄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注冊 企業找回密碼等相關問題操作說明》(網址: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5740/n8905830/9061201.html)辦理找回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各區縣科委、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聯系方式.doc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經研究,即日起啟動2013年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資格復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度安排
2013年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資格復審共分4批辦理,其中: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集中1批辦理,需參加資格復審的企業范圍為本市2010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應于2013年7月31日前遞交材料。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3批辦理。申請第一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8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申請第二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9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申請第三批認定的企業應于2013年10月30日前遞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
申請認定及資格復審的企業應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填報認定及資格復審信息,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明、財務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主要證明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后,應及時遞交《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一)款第3項要求的書面申報材料,以及近一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企業應遞交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出具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在園區內注冊證明》。申請資格復審的企業還應遞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企業書面申報材料應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材料一致。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申請資格復審企業應在申報材料封面標注“復審”字樣。
三、材料受理
企業將書面申請材料報送到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科委或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聯系方式詳見附件),由各區縣科委或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匯總報送至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認定辦公室”)。
認定辦公室在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設立受理窗口(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受理各區縣科委和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報送材料。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節假日不受理。
聯系電話:64853163-67轉402/403/407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在資格復審前發生名稱變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請的,應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要求辦理更名手續,更名手續辦理完畢后再以變更后企業名稱提交資格復審申請。企業辦理更名手續應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申請,并將書面申請材料交至中關村創新平臺受理窗口。
(二)申請資格復審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依照市科委網站“科技服務-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區”欄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注冊 企業找回密碼等相關問題操作說明》(網址: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5740/n8905830/9061201.html)辦理找回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各區縣科委、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委會聯系方式.doc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4月23日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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