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注銷_北京內資企業注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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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11-04-07 17:05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文件。
六、企業集團注銷登記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注銷登記申請書》;
2、母公司簽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集團登記證》。
七、個人獨資企業注銷登記提交的材料
1、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3、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4、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合伙企業注銷登記提交材料
1、清算人簽署的《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5、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6、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農民專業合作社注銷登記提交材料
1、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注銷登記申請書》;
2、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依法作出的角散決議,或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
3、成員大會、成員代表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
4、《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5、清算組刊登公告的報紙或其復印件;
6、清算組全體成員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證明》;
7、清算組成員和負責人產生的文件及名單;
8、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注銷登記申請書》、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依法做出的解散決議、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做出的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9、有分支機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的注銷的注銷登記證明;
10、以上需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或清算組成員簽署的,成員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設立人加蓋公章。
十、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申請書;
2、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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