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注銷需要準備的資料
一、申請文件
1、派出企業出具的注銷申請書(注明:注銷原因、時間;派出企業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簽字;須用派出企業公文紙并用派出企業原文[官方語言]書寫;北京代表處出具翻譯件,首代簽字并蓋代表處公章);
2、北京代表處注銷申請書(注明:注銷原因、時間;用北京代表處公文紙;首代簽字并蓋代表處公章);
3、首席代表工資及離任證明(由派出企業用公文紙原文[官方語言]書寫;派出企業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簽字;北京代表處出具翻譯件,首代簽字并蓋代表處公章);
4、派出企業關于注銷北京代表處的董事會決議(派出企業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簽字;須用派出企業公文紙并用派出企業原文[官方語言]書寫;北京代表處出具翻譯件,首代簽字并蓋代表處公章)。
二、登記證件
1、工商 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 常駐代表機構所有工作證
2、稅務 稅務登記證
3、銀行 開戶許可證(若有其他賬戶,無論人民幣或外幣,應悉數準備賬戶資料)
4、公安 三資企業備案登記簿
5、海關 常駐機構備案證
6、質量技術監督 組織機構代碼證
7、社保 社會保險登記證
8、統計 統計登記證
三、財務資料
1、近三年的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和記賬憑證
2、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含注銷年度)
3、近三年的銀行對帳單(含注銷年度)
4、近三年的全部中方雇員社會保險明細(應由社保機構蓋公章。若通過人力資源公司繳納的,須由人力資源公司出具明細并加蓋其公章)
四、稅務資料
1、稅務登記表;營業稅納稅方法確認表;企業所得稅納稅方法確認表
2、近三年的所有的地國稅稅收繳款書復印件(含注銷年度)
3、地稅計算機代碼章
4、近三年的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
五、合同協議
1、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含注銷年度);合同必須足額貼花
備注:由派出企業和北京代表處出具的注銷申請書因提供部門不同而需要多份,每份必須親筆簽字蓋章,不可用掃描彩色打印件。收件部門:1、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務分局 2、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3、開戶銀行全稱 4、北京海關 5、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7、北京市公安局
咨詢熱線:010-82672400 13601121712
地址:中關村東路89號恒興大廈1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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