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這8個非居民稅收業務問題要注意(4)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3-27 16:32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在全國范圍內實現電子化辦理。境內機構和個人可以登陸所在省份電子稅務局,選擇“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備案”模塊,填寫合同項目等備案信息,同時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確認無誤后提交到電子稅務局,即可生成稅務備案電子化信息。完成稅務備案電子化操作后,備案信息可在稅務部門、付匯銀行間共享,備案人無需到辦稅服務廳打印紙質備案表蓋章,即可到付匯銀行辦理付匯手續。
5.疫情發生以來,企業向境外供應商采購并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該業務對外付匯時也需要辦理稅務備案嗎?
答: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對外付匯屬于貨物貿易項下,不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外匯資金涉及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的,無需辦理和提交稅務備案表。因此,向境外供應商采購口罩等防疫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國際運輸費也無需對外支付辦理稅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