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征期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增值稅優惠?這13個問答請收好(2)
來源:未知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22 14:22
在上述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實施期間,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要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均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納稅人應如實開具發票。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正確的方法是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免稅”字樣。今后,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上述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實施期滿后,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以繼續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此時由于納稅人月初開票時并不知曉銷售額是否會超過額度、能否享受免稅政策,因此應按照正確的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我是廣東一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主要從事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銷售。2020年3月,根據購買方需要,我單位為其開具了一張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業務均按規定開具1%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請問開具專用發票的這筆業務能否享受減按1%征收增值稅的優惠?
答:不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