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征期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增值稅優惠?這13個問答請收好(4)
來源:未知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4-22 14:22
在上述復工復業政策實施期間,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開具了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納稅人應如實開具發票。納稅人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1%”字樣。今后,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我是一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至5月份享受減征或免征增值稅政策。如果在此期間,有購買方要求我單位必須為其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開具專票后,我單位的其他業務是否還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業減征或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可以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