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銷售二手車減按0.5%征收增值稅!7個問答教你如何申報納稅(8)
7.我公司是廣東省一家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號)出臺后,我公司的經營業務可以適用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預計4月銷售額為10萬元,5月、6月銷售額合計為50萬元,并按規定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請問應當如何進行二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 “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納稅人在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時,應準確選擇減稅項目代碼,準確填寫減稅項目本期發生額等相關欄次。
考慮到上述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自5月起施行,納稅人在4月份的銷售額按照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業政策可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因此你公司在辦理二季度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行“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的“貨物及勞務”“本期數”列填報60萬元(=10+50);將按3%征收率計算的應納稅額1.8萬元(=60×3%),填寫在第15行“本期應納稅額”“貨物及勞務”“本期數”列;將因征收率下降減征的稅額1.45萬元(=10×2%+50×2.5%),填寫在第16行“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貨物及勞務”“本期數”列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實際應納稅額0.35萬元(=10×1%+50×0.5%),填入申報表第20行“應納稅額合計”“貨物及勞務”“本期數”列。這里需要注意,納稅人在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時,應區分4月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和自5月起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對應的減稅項目代碼,進行準確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