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202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科高發〔2020〕32號
各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經研究,啟動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度安排
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四批進行,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4月30日、6月12日、8月5日和9月16日。以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并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到受理部門時間為準。
二、申報要求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書、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后,應報送《認定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材料。材料一式兩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企業可先通過網上申報,待疫情結束后再補交。
各區科技部門和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理部門負責各自轄區內申報受理工作(聯系方式詳見附件)。其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受理亦莊新城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圍包括:現階段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綜合配套服務區(舊宮鎮、瀛海地區、亦莊地區)、臺湖高端總部基地、光機電一體化基地、馬駒橋鎮區、物流基地、金橋科技產業基地以及長子營、青云店、采育鎮工業園。
三、其他事項
(一)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于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二)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印并加蓋公章);
2.工商變更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