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可享受這些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3)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20-07-01 15:35
本條所稱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
(二)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
本條所稱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執行。
三、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