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報要點
來源:未知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4-01-23 14:27
一、主表
利潤總額計算(1—13行)數據來源于企業的《利潤表》,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其《利潤表》中項目與本表不一致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表要求對《利潤表》中的項目進行調整后填報。
二、附表一
除視同銷售收入(13—16行)外,其他數據根據會計核算結果進行填報。房地產企業涉及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作為三項費用調整基數應填入本表第16行, 填報口徑=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會計上預售轉銷售收入(可以為負數)。
三.附表二
除視同銷售成本(12—15行)外,其他數據根據會計核算結果進行填報。房地產企業涉及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作為三項費用調整基數應填入15行,填報口徑=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收入×(1-計稅毛利率)-會計上預售轉銷售收入×(1-對應計稅毛利率)(可為負數)。
四.附表三
1、本表“賬載金額”指納稅人的會計數據;“稅收金額”指按稅收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需注意的是,不管企業是否發生納稅調整事項,本表的“賬載金額”請如實填報。第2、12、15、16、17、18、21、27、19、43、44、45、46、47、48、49、51行,請先填報相應附表。
2、“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一般不應出現負數。
3、第3行“接受捐贈收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接受捐贈收入在會計核算時已計入“營業外收入”,不需調整,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計入了“資本公積”科目,需要納稅調整。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除另有規定外,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當年。
4、第8行“特殊重組”,如果企業發生重組事項符合特殊性重組條件,并選擇了特殊重組,應由重組主導方直接向所在地市(地)級稅務機關提出備案申請,并提交書面備案資料,市(地)級稅務機關核實無誤后,報省級稅務機關確認。企業未按規定書面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組業務進行稅務處理。
5、第14行“不征稅收入”, 如果企業有符合條件的不征稅收入,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而且根據規定,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如果企業按不征稅收入處理后,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如果企業附表三第14行第4列>0,且第38行第3列=0或為空,則企業應自行確認此項數據填報的合規性。
利潤總額計算(1—13行)數據來源于企業的《利潤表》,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其《利潤表》中項目與本表不一致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表要求對《利潤表》中的項目進行調整后填報。
二、附表一
除視同銷售收入(13—16行)外,其他數據根據會計核算結果進行填報。房地產企業涉及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作為三項費用調整基數應填入本表第16行, 填報口徑=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會計上預售轉銷售收入(可以為負數)。
三.附表二
除視同銷售成本(12—15行)外,其他數據根據會計核算結果進行填報。房地產企業涉及銷售未完工產品收入作為三項費用調整基數應填入15行,填報口徑=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收入×(1-計稅毛利率)-會計上預售轉銷售收入×(1-對應計稅毛利率)(可為負數)。
四.附表三
1、本表“賬載金額”指納稅人的會計數據;“稅收金額”指按稅收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需注意的是,不管企業是否發生納稅調整事項,本表的“賬載金額”請如實填報。第2、12、15、16、17、18、21、27、19、43、44、45、46、47、48、49、51行,請先填報相應附表。
2、“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一般不應出現負數。
3、第3行“接受捐贈收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接受捐贈收入在會計核算時已計入“營業外收入”,不需調整,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計入了“資本公積”科目,需要納稅調整。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除另有規定外,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當年。
4、第8行“特殊重組”,如果企業發生重組事項符合特殊性重組條件,并選擇了特殊重組,應由重組主導方直接向所在地市(地)級稅務機關提出備案申請,并提交書面備案資料,市(地)級稅務機關核實無誤后,報省級稅務機關確認。企業未按規定書面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組業務進行稅務處理。
5、第14行“不征稅收入”, 如果企業有符合條件的不征稅收入,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而且根據規定,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如果企業按不征稅收入處理后,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如果企業附表三第14行第4列>0,且第38行第3列=0或為空,則企業應自行確認此項數據填報的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