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
雖然創業板上市門檻會比主板低很多,但是,對于創業企業而言,從公司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到財務制度的整合,使之符合上市要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有上市計劃的創業企業應當立即準備起來。須知經過上一輪創業板上市熱潮以及最近幾年創業企業的迅猛發展,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的創業企業可以萬計,只有盡早做好上市準備,才能在創業板上市的最初競爭中勝出。
那么,創業企業應當如何準備創業板上市呢?筆者認為,擬上市的創業企業有必要制定一份上市計劃,從組織、財務、經營等各個方面進行上市安排。企業應當成立上市籌備領導小組并選擇中介機構,合理計劃安排上市日程,設計并實施企業股份制改造和重組方案,并最終確定上市的具體方案。
具體而言,成立上市籌備領導小組是整個上市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市籌備領導小組應當是一個可以統籌全局的機構,負責有關上市準備的各種決策事項,以保證企業在上市準備期皆以上市為目標展開各項工作。因此,上市籌備領導小組應當由公司董事長牽頭,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參與協調,并具體落實專門工作人員,成立上市辦公室。
上市是件非常專業性的工作,必須有專業機構參加,相關法律法規對此也有明確的要求。因此,選擇中介機構是上市準備工作的關鍵。上市準備從一開始就應當在中介機構的參與下進行。參與上市準備的中介機構應當包括上市保薦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事務所等,其中上市保薦人和律師事務所尤為重要,他們將主導整個上市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并在股票發行和上市申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一般情況下,還需要選擇主承銷商,但是如果在上市保薦人之外另行選擇主承銷商,會不利于上市工作的整體協調和系統推進,因此,建議選擇保薦人兼任主承銷商。
合理計劃安排上市日程也是上市準備的一個重要方面。上市準備牽涉方方面面,十分復雜,耗時較多。因此,應當合理計劃安排上市日程,將上市準備工作分解成多個連續的階段,以保證上市準備工作始終按計劃進行,并最終完成創業板上市。
成立了上市籌備小組并選擇了中介機構,就可以進入上市準備實質性工作階段。設計和實施企業股份制改造和重組方案應當是上市準備的最重要內容。很多創業企業的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因此有必要將它進行股份制改造,使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此同時,依法進行股權重組、業務重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公司治理結構重組和人員重組。改制重組應當始終圍繞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開。改制重組工作是項非常繁雜的工作,從方案的制定到實施,需要不斷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變更,即使最終確定后,在運作檢驗過程中,通常仍然需要上市保薦人和律師事務所進行輔導。
完成了改制重組工作并經實際運作檢驗,上市準備工作就到了最后沖刺階段。此時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準備股票發行申請文件,做好上市的最后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