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流程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基本流程
公司從決定進入新三板、到最終成功掛牌,中間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環節,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決策改制階段,企業下定決心掛牌新三板,并改制為股份公司;
2、第二階段為材料制作階段,各中介機構制作掛牌申請文件;
3、第三階段為反饋審核階段,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與中國證監會的審核階段;
4、第四階段為登記掛牌結算,辦理股份登記存管與掛牌手續。
(一)決策改制階段
決策改制階段的主要工作為企業下定改制掛牌的決心,選聘中介機構,中介結構盡職調查,選定改制基準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根據掛牌上市規則,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1)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折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準日。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體變更后設立的股份公司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
(2)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
(3)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
(4)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規范運作;
(6)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做到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
(7)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法規、規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和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此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還需要根據《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對股份公司的相關要求,會在后續工作中落實。
(二)材料制作階段
材料制作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請掛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決議和方案;
(2)制作掛牌申請文件;
(3)主辦券商內核;
(4)主辦券商推薦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牽頭,公司、會計師、律師配合完成。
(三)反饋審核階段
反饋審核階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與證監會的審核階段,大約會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結構會根據情況進行反饋。反饋審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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