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時間: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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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所得稅匯算清繳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而代理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由會計師事務所幫助企業來申報。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所需資料清單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3、2008年度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
4、本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所得稅、流轉稅及教育附加、防洪費)
5、驗資報告
6、以前年度中介機構所作的納稅鑒定報告復印件
7、存貨盤點表、銀行對帳單、余額調節表
8、下年度繳本年度12月份稅金的繳稅單
9、資產所有權的證明的復印件
10、有關享受稅務優惠政策的xx復印件
11、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