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投資入股是否繳納營業稅
時間: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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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南京市高新區某經濟總公司會計問:我們公司欲將外購的辦公大樓作為研發中心,投資入股區內一醫藥生產企業。請問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稅務人員解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的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因此,如果屬于以房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如果屬于以房產投資入股,收入固定利潤的,那就需要繳納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90號)規定,以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屬于將場地、房屋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征收營業稅,即按取得的固定利潤按5%稅率繳納‘服務業—租賃業’營業稅。
另外,稅務人員提醒廣大納稅人,繳納營業稅后,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也應當一并申報。
稅務人員解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的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因此,如果屬于以房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如果屬于以房產投資入股,收入固定利潤的,那就需要繳納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90號)規定,以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的,屬于將場地、房屋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征收營業稅,即按取得的固定利潤按5%稅率繳納‘服務業—租賃業’營業稅。
另外,稅務人員提醒廣大納稅人,繳納營業稅后,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也應當一并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