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動漫企業認定管理
一、成立北京市動漫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機構
由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組成北京市動漫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認定小組”)。認定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認定辦公室”),認定辦公室設在北京市文化局,由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相關人員組成。
三、認定標準
按照《認定辦法》第三章的規定,申請動漫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動漫企業經營動漫產品的主營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三)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收入占主營收入的50%以上;
(四)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或通過國家動漫人才專業認證的、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五)具有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相應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六)動漫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當年營業收入8%以上;
(七)動漫產品內容積極健康,無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八)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守法經營。
四、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標準的,可向認定辦公室提出認定申請。
動漫企業設有分支機構的,在企業法人注冊地進行申報。
(二)根據《認定辦法》提交下列申請材料及相關表格(詳見《認定通知》)
1. 動漫企業認定申請書(文產發[2009]18號中附件2);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含出租方的產權證明)(企業注冊地);
6. 開發、生產、創作、經營的動漫產品列表、銷售合同及銷售合同約定的款項銀行入賬證明;
7. 自主開發、生產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的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版權登記證書或專利證書等知識產權證書的復印件);
8. 由有關行政機關頒發的從事相關業務所涉及的行政許可證件復印件;
9.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以及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