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于動漫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產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
2009年12月16日,文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布了首批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這些企業將享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在首批認定工作中,積極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認真初審,嚴格把關,積極服務,保證了首批認定工作的順利完成。但由于認定工作時間緊、任務新,在宣傳力度、材料審核、重視程度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為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動漫企業享受到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現就動漫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動漫企業認定工作
《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相關稅收政策的出臺,對培育、引導和規范動漫企業,推動動漫產業發展意義重大,也是文化行政部門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項實質性舉措。請各地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動漫企業認定工作對于動漫產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將之作為2010年動漫產業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充分發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作為省級認定機構辦公室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認定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與同級財政、稅務部門的合作,健全認定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加快材料審核,為企業申請認定做好各項服務。
二、加快落實首批獲認定動漫企業的相關后續工作
請尚未發放首批獲認定的“動漫企業證書”的省級認定機構于2010年3月31日前為已認定的企業頒發“動漫企業證書”并附其年度動漫產品列表,標注動漫產品的屬性分類以及是否屬于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等情況,方便企業盡快辦理相關稅收優惠手續。
動漫企業2009年未能通過認定的主要原因是未按照《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提交詳盡的動漫產品收入、研發經費等關鍵數據,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中未能反映出是否符合比例要求。
全國動漫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對未通過認定的原因逐個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關修改意見,請有關地方文化行政部門及時轉告相關企業。
2009年已上報但未通過認定的企業,可根據辦公室的修改意見和省級認定機構的要求,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并將申報表格、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中企業營業收入、動漫產品收入等有關數據更新為新一年度數據,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辦公室補交相關材料。
三、抓緊開展2010年動漫企業認定初審和重點動漫企業推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