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
【清算審計內容、用途】
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以及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進行的審計。通常包括破產清算審計、合同約定終止清算審計等。所出具清算審計報告,主要用于稅務主管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稅務清繳,出具完稅證明前,工商部門在對企業進行注銷登記前都需要該清算審計報告。
【清算審計流程】
清算審計工作從業務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經過以下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和清算審計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清算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委托方清算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場審計時間。
4、現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清算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7 、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清算審計需提供的資料清單】
點擊查看:企業清算審計需要提供的資料清單
【清算審計收費標準】
清算審計收費標準最低:3000元起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 2.5‰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上-1億元(含1億元)(‰): 0.15‰
年末資產總額1億元以上-10億元(含10億元)(‰):0.1‰
年末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上(‰):0.02‰
注:
1.收費基數為年末資產總額;
2.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分段計算。
3.上述為1個會計年度,連續審計的應分年度計算;對于集團類企業,應分別計算。
提醒:以上為行業收費標準,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會依據資產總額、全年收入總額、帳務情況綜合報價。
詳細報價請聯系:010-82672400
清算審計所需要的時間依賴于審計的目的,審計范圍、項目涉及的會計期間、審計工作量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流程等,一般包括外勤審計時間和匯總報告時間。 規模小的單位一周內可以出具清算審計報告,規模大的單位時間會長。具體清算審計時間按照審計計劃安排進行。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2672400
聯系人: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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