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延期問題解答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次 時間:2011-03-07 11:50
我們是一家美國公司駐北京代表處,外資代表處的登記證有效期為2010年4月12日,現在需辦理代表處延期手續,想咨詢下列問題:
1、是不是必須要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外資代表處的延期手續?公司人員(非首席)可以自行辦理嗎?(包括首席代表證)
2、代表處延期辦理前,是不是先要在網上提出申請?有沒有現場進行申請辦理的?
3、外資企業代表處延期變更登記所需的英文文件都需要中文譯本嗎?譯本是不是需要委托專門的翻譯機構翻譯?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外資代表處的設立、延期、注銷等需要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這是由于外國企業對于在中國設立或變更代表處的諸多事項不是很了解。
辦理代表處延期手續必須先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上申請,網上申請通過后再到市工商局提交書面材料。
自2010年開始,外資代表處的有效期只有一年。因此,外國企業在北京設立的代表處必須每年辦理延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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