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變更首席代表所需材料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次 時間:2011-03-07 11:08
代表處變更首席代表所需材料
1 、首席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2 、 由外國(地區)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關于人員(首席代表)變更的申請書;
3 、外國(地區)企業關于常駐代表機構人員(首席代表)的任免書和新任人員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4 、登記證、 IC 卡(電子版登記證)等證照;
5 、被撤銷代表的工作證;
6 、外國(地區)企業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委托書、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 北京京審稅務師事務所
總 部: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大街3號鼎好大廈A座19層1920A室
電 話:010 - 82672400 82672946
手 機:13601121712
總 機:010 - 82675988
傳 真:010 - 82675988 - 8809
郵 編:100190
朝 陽:朝陽區慈云寺橋東南住邦2000寫字樓1號樓A座312室
電 話:010 - 82672400
手 機:13381205375
- 上一篇:代表處延期所需材料
- 下一篇:外資代表處注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