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指南
時間: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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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一、項目的申報:
(一) 項目申報對象:
1、 凡在北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北京市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單位,均可申報;不受所有制和技術發源地的限制。
2、聯合研制開發或生產的單位,在明確所申報項目的知識產權后,可單獨申報;
3、通過技術轉讓獲得項目生產許可的單位,在明確所申報項目的知識產權后,可單獨申報。
(二)項目申報的條件
1、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定義:是指在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研究與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實現產業化的項目。
(1) 申報項目必須完成研發,已經是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
(2) 申報項目應正處于成果轉化、實現產業化的階段,目前的經濟規模(產值、銷售收入)不能超過項目預計達產時總規模的30%。
(3)醫藥類項目須取得臨床批件后方能申報。
2、項目建設時間:2002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項目
3、項目申報領域:符合《北京市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的范圍:103類。
(1)一般項目:信息產業、生物工程和新醫藥產業、先進制造(原為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產業、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等五大高新技術產業的103類項目。(103類具體內容見附件一)
(2)重大項目的范疇:14個范疇
網絡設備與技術;軟件產品;第三代數字移動通信系統;高清晰度數字電視系統;生物工程及新醫藥;現代中藥;現代農業技術;大規模集成電路;新型半導體、膜等新材料;納米技術及納米材料;新型電池及清潔燃料車;環保新技術;航空航天技術;先進裝備技術。
(3)原則上不鼓勵申報的項目范圍:
1) 不在北京市實施成果轉化,屬純流通性質的項目
2) 保健品、常規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3) 化妝品、服裝、家具、家電等日用產品
4) OEM產品
5) 高能耗、污染環境的產品
4、項目的技術水平:
(1)一般項目的技術水平應屬國內先進;
(2)重大項目的技術水平應屬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
5、項目實際投資額:
指對申報項目已經完成的投資,已完成的投資中包涵申報項目研發階段的投資。
一般項目實際投資額須300萬元以上,軟件產品5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實際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軟件產品500萬元以上。
(三)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下列申報材料: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等,并按要求錄制軟盤;然后把這些材料送交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由轉化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通過審核的項目上報認定小組審定。
推薦閱讀:
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
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填報說明
北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所需資料
北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審計所需資料
(一) 項目申報對象:
1、 凡在北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北京市實施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單位,均可申報;不受所有制和技術發源地的限制。
2、聯合研制開發或生產的單位,在明確所申報項目的知識產權后,可單獨申報;
3、通過技術轉讓獲得項目生產許可的單位,在明確所申報項目的知識產權后,可單獨申報。
(二)項目申報的條件
1、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定義:是指在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研究與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實現產業化的項目。
(1) 申報項目必須完成研發,已經是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
(2) 申報項目應正處于成果轉化、實現產業化的階段,目前的經濟規模(產值、銷售收入)不能超過項目預計達產時總規模的30%。
(3)醫藥類項目須取得臨床批件后方能申報。
2、項目建設時間:2002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項目
3、項目申報領域:符合《北京市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的范圍:103類。
(1)一般項目:信息產業、生物工程和新醫藥產業、先進制造(原為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產業、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等五大高新技術產業的103類項目。(103類具體內容見附件一)
(2)重大項目的范疇:14個范疇
網絡設備與技術;軟件產品;第三代數字移動通信系統;高清晰度數字電視系統;生物工程及新醫藥;現代中藥;現代農業技術;大規模集成電路;新型半導體、膜等新材料;納米技術及納米材料;新型電池及清潔燃料車;環保新技術;航空航天技術;先進裝備技術。
(3)原則上不鼓勵申報的項目范圍:
1) 不在北京市實施成果轉化,屬純流通性質的項目
2) 保健品、常規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3) 化妝品、服裝、家具、家電等日用產品
4) OEM產品
5) 高能耗、污染環境的產品
4、項目的技術水平:
(1)一般項目的技術水平應屬國內先進;
(2)重大項目的技術水平應屬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
5、項目實際投資額:
指對申報項目已經完成的投資,已完成的投資中包涵申報項目研發階段的投資。
一般項目實際投資額須300萬元以上,軟件產品5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實際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軟件產品500萬元以上。
(三)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下列申報材料: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等,并按要求錄制軟盤;然后把這些材料送交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由轉化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通過審核的項目上報認定小組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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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審計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