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內部審計(4)
時間: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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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適用于各類組織。無論組織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也無論組織規模大小和組織形式如何,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都應遵循內部審計準則。
五、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序
(一)內部審計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協會下設準則委員會負責內部審計準則的起草、修改和論證工作。
(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序:
l.選定項目。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提出內部審計準則備選項目,經專家咨詢論證,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審批立項。
2.擬定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根據確定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征詢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修訂后提交征求意見稿。
3.征求意見。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
4.修改定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征求意見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征詢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后定稿。
六、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發布、修訂與解釋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負責發布、修訂與解釋。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內部審計,是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本準則適用于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與人員,及其從事的全部審計活動。
第二章 一般準則
第四條 一般準則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及其職權、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和職業的要求。
第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應考慮組織性質、規模、內部治理結構以及相關法令的規定,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內部審計人員。
第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在其內部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并積極了解、參與組織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第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專門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來保持這種專業勝任能力。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
第九條 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實際經營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