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及填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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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及總體說明
(一)本表1至14行適用于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查賬征稅納稅人填報。
本表15至28行適用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規定,由享受技術進步、更新換代、強震動、高腐蝕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以及外購軟件、集成電路企業生產設備加速折舊或攤銷的查賬征稅納稅人填報,主要用于享受加速折舊、攤銷優惠政策的備案。
(二)本表不承擔納稅調整職責。主要任務:一是對納稅人享受重點行業、領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以及一次性扣除等優惠政策情況進行統計(第1至14行)。二是由匯算清繳享受國稅發〔2009〕81號和財稅〔2012〕27號文件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企業填寫本表,以此履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備案手續(第15行至28行)。
(三)填寫要求
1.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納稅人,填報本表即視為履行備案程序。
2.本年度內稅法折舊額大于會計折舊額(或正常折舊額,下同)的填寫本表,稅法折舊小于會計折舊的金額不再填寫本表。
某項資產某月稅法折舊額小于會計折舊額后,該項固定資產從當月起至年度末的會計折舊額和稅法折舊額均不再填寫計入本表,僅填報本年度內稅法折舊額大于會計折舊額月份的數據。例如:A汽車公司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2018年5月,某項固定資產稅法折舊額開始小于會計折舊額(其4月前稅法折舊大于會計折舊),2018年度匯算清繳時,“稅收折舊(扣除)額”除“原值”以外其他列次填寫到4月份數額,“原值”據實填寫。在以后年度匯算清繳時,該項資產不再填寫本表,其此后年度的折舊、攤銷額納稅調增填寫A105080表。
稅法折舊額小于會計折舊額的主要情形:
(1)會計采取正常折舊方法,稅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按稅法規定折舊完畢的。
(2)會計采取正常折舊方法,稅法采取年數總和法或者雙倍余額遞減法,稅法折舊金額小于會計折舊金額的。
(3)會計和稅法均加速折舊,但稅法與會計處理金額不一致,當稅法折舊金額小于會計折舊金額的。
(4)會計和稅法均加速折舊,該類固定資產稅會處理一致,當稅法折舊額小于正常折舊額的。
(5)稅法采取一次性扣除后,年度內剩余月份。
3.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資產,會計上未一次性扣除的資產,會計折舊額按首月折舊額填報。此處會計折舊額僅供統計,不影響納稅調整。
4.對會計和稅法均加速折舊、但其稅會折舊金額不一致的資產,在“稅會處理不一致”行填報。
5.有“*”號的單元格不需填寫。
二、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行次填報
根據固定資產類別填報相應數據列。
1.第1行“一、重要行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6個行業,以及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大領域18個行業的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和財稅〔2015〕106號文件規定(下稱“重要行業”),對于新購進固定資產在稅收上采取加速折舊的,結合會計折舊政策,分不同情況填報納稅調減(此處用于計算優惠,實際納稅調整通過A105080表)或者加速折舊優惠統計情況。本行=2行+3行。
第2行和第3行“項目”列空白處,由企業按照財稅〔2014〕75號和財稅〔2015〕106號文件規定的行業范圍,選擇填寫其從事行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為了便于征納雙方操作,填報說明第四部分編列《重要領域(行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行業代碼表》,納稅申報時填寫所屬行業名稱及對應“行業中類”代碼,代碼長度為三位,全部由數字組成。
第2行和第3行,由企業按照不同稅會處理方式,填寫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情況。“稅會處理不一致”包括稅法和會計都加速折舊,但稅會折舊方法不一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