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0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
備選項目的申報要求
根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管理要求,2010年國家級星火計劃備選項目要在2009年完成申報和組織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0年國家級星火計劃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科技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總體要求,把依靠科技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放在突出位置,以星火富民和惠民為目標,緊緊圍繞加快農村科技創業,遵循循環經濟理念選擇和確定項目。
編制項目計劃要有利于加快農村科技創業,推進農村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培育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拓展農民增收空間;有利于引導農村科技服務機制和模式的創新,加快農村信息化和多元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引導科技人員深入農村基層,促進城鄉統籌;有利于發展農業高新技術,延長農業產業鏈,發展特色涉農產業,促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有利于改善農村生態和農民生活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推進新農村建設;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科學素質,增強農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和創業就業能力;有利于集成資源、突出重點,發揮星火科技的示范帶動作用。
二、優先領域
1.有利于提供農村科技創業服務、推進農村信息化和社會化、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綜合性技術;
2.有利于發展農業產業鏈、創業鏈的技術;
3.有利于提高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創業就業能力的培訓、服務與技術;
4.有利于高效利用農業農村資源、加快對發展現代農業確有影響的農業高新技術和特色涉農產業技術升級、促進星火產業帶形成和發展的技術;
5.有利于促進農村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快星火技術密集區形成和發展的技術;
6.有利于加快農村民生進步、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技術;
7.有利于加快貧困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依靠科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技術;
8.有利于農村地區防控自然災害、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技術;
9.有利于改善農業生態和農村生活環境、發展綠色社區的技術;
10.有利于開發廢棄物資源、推進資源節約利用和發展農村清潔能源的技術。
三、申報基本條件
申報項目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行業發展有關規定;
2.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成熟,具有較強的開發和應用前景,有利于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
3.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法人單位,不能為行政部門;
4.跨區域的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聯合申報的項目,具有核心知識產權的項目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