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0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2)
時間: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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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屬于下列情況的不予立項:
1.不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項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資源型項目;
3.一般性技改或擴建等生產性項目和技術不成熟的項目;
4.申報材料與申報程序不規范的項目。
四、申報組織
1.圍繞優先支持的領域,分農村信息化和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農業高新技術和特色涉農產業技術升級、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和農村中小企業技術進步、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創業就業能力提升、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創業、農業科技園區、科技興縣(市)、其他等類別組織項目。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負責組織本省(區、市)2010年度備選項目的申報工作(副省級城市單獨組織并由所在省份統一報送)。有關部門相關司局按往年慣例組織申報。申報項目總數原則不超過2008年下達的項目數。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不超過2年,項目實施原則從項目計劃下達日期開始。
3.申報所需材料和申報流程同2008年。項目申報單位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program.most.gov. cn)或中國星火計劃網下載項目申報書格式。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有關部門相關司局對申請單位報送的項目進行審核論證后,通過申報中心在線推薦(紙質文件不需報送)。
4.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有關部門相關司局須向科技部星火辦報送申報意見(加蓋公章)和項目匯總表(每頁均須加蓋公章,格式可從申報系統下載)各一份。申報意見應寫明申報總體情況、各類項目申報情況和組織審核論證的過程等。
5. 各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和有關部門相關司局須按時報送申報材料。
五、關于重點項目
(一)支持方向
1.關于星火計劃重點項目。
2010年星火計劃重點項目的組織要充分體現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需要,充分體現為農村科技創業提供服務的需要。重點:
(1)優先支持農村信息化和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搭建科技人員深入基層創業的服務平臺,實施一批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務項目和農村科技服務項目。支持農業科技專家大院、農村科技合作組織、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等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模式的發展,推動建立健全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引導科技人員深入基層創業和服務。支持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務試點省份更加系統地推進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將農村信息化工作和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結合起來,支持各地依托基層農村科技合作組織、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業專家大院等,發展一批專業化的農村科技信息服務站點,搭建科技人員深入基層創業的平臺。支持各省(區、市)根據實際,圍繞上述內容,申報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務項目、農村科技服務項目(依托具有企事業法人資格的多元化科技服務組織)或農村基層信息服務項目(依托農村基層科技信息服務站點所在的具有企事業法人資格的多元化科技服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