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華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程序及注意事項 (2)
時間: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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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稅務狀況
總的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企業收入稅法和地方營業稅法的規定,辦事處將繳納外資企業收入稅及營業稅,但繳納形式有所不同。最常見的基礎是附加成本基礎。如2002年4月,這種評估方式下的稅務負擔約為辦事處經營支出的10% 。企業收入稅及營業稅,在每個季度結束前15天向辦事處征收。根據中國相關稅法,如果滿足一定條件,辦事處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免稅要求。如您需要申請,我們很樂意就具體情況與您討論。
辦理條件
外國企業經營一年以上,注冊資金10萬港幣以上;且屬于一般貿易、生產型及貨運代理等公司;根據中國的政府法規,辦事處申請時不能直接向審批部門遞交申請而需要委托一個當地有代理權的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工作。
企業設立辦事處一般有三種情況:
一是辦事處作為固定業戶外出經營活動的辦事機構,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第二、三、四聯,連同運抵貨物或經營項目,一并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銷售地稅務機關對其運抵的貨物應對照《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載明的其貨物進行查驗、核對。納稅人在批準有效期結束后,應向銷售地稅務機關進行報告。銷售地稅務機關查明銷售情況后,填明銷售經營情況的有關欄次,并將報驗聯留存。辦事處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并按月向銷售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最后由辦事處憑《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是辦事處作為常設分支機構向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在經營地申請領購發票,在經營地申報納稅,銷售收入全額計繳總機構。
三是辦事處作為獨立的核算機構,在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獨立處理全部涉稅及有關事宜。
從稅務角度來講第二種設立辦事處的方法是最省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