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應稅業務活動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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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11-03-08 09:51
1、各類從事貿易的公司、商社、商號等設立的代表機構從事的商品代理貿易業務活動。
2、商務、法律、稅務、會計等各類咨詢服務性企業設立的代表機構從事的各類服務活動。
3、集團或控股公司設立的代表機構為其集團內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活動。
4、廣告公司設立的代表機構從事的承攬或代理廣告業務。
5、旅游公司設立的代表機構為旅游者提供的服務活動(如辦理簽證、代訂機票、導游、聯系食宿)。
6、銀行金融等機構設立的代表機構兼營的投資咨詢或其他咨詢服務。
7、運輸企業設立的代表機構就運輸業務各環節為客戶提供的服務。
8、代表機構為客戶提供的其他應稅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