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解讀一
序言:近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決定推行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創新公司登記制度,降低準入門檻,強化市場主體責任,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工商總局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和工商系統長期從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的同志對《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進行了解讀,將分次進行刊載,敬請關注。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解讀一
一、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必將惠及民生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稱《公司法》)和國務院批準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稱《方案》)圍繞公司設立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大幅度降低了公司的設立門檻,還權于市場、還權于市場主體,一定程度上重新界定了政府與社會、政府與企業的權利(權力)邊界,對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政府監管方式、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保障創業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進一步放松了準入條件的管制,創業成本大幅度降低,能夠有效激發投資熱情,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尤其是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的發展有大的推動作用。這對鞏固當前經濟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是非常有利的,也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等新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是政府管理經濟社會的一項基礎性的制度,從長遠看,這項改革將進一步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的。
二是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改革舉措突出強調了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協同監管,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等。改革要求從對企業微觀活動的干預轉向對市場主體行為、市場活動的監管,從傳統的“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這將推動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轉變,更加有利于形成寬松準入、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國務院部署這樣一項全局性的改革工作,對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市場主體和創業者從中受益。
三是有利于促進信用體系建設。從《方案》看,此次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要求轉變監管理念和方式,強化信用監管、協同監管和社會共治,更加注重運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約束等手段,形成部門協同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主體自治相結合的市場監管格局。強調企業在享有改革賦予更多便利條件的同時,也要依法承擔相應的信息公示等義務和責任。這些措施的實施必將有力地推動政務信息公開,從而促進政務誠信建設;有力地增強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相關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安全,從而促進商務誠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