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稅抵免計算明細表》附表六的填報說明(2)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次 時間:2011-01-13 12:24
四、表內及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6列=本表第3-4-5列。
2.第8列=本表第6-7列。
3.第10列=本表第8×9列。
4.第14列=本表第12-13列。
5.第13列“本年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款”。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2列;當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1列。
7.第14列“未超過境外所得稅款抵免限額的余額”各行=同一行的第12-13列,當計算出的值≤0時,本列該行為0;當計算出的值≥0時,第14列=第15列。
8.第15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所得稅額”各行≤同一行次的第14列;第13列合計行+第15列合計行=主表第32行。
(二)表間關系
1.第10列合計數=主表第31行。
2.第13列合計行+第15列合計行=主表第32行。
3.第17列合計行=主表第32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