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中債務人的財稅處理例解
時間: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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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債務重組時,由于債務構成情況不同,或者因為采用的稅收政策不同,將產生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不同的納稅申報要求;如果按規定將債務重組所得在5個納稅年度內均勻分配,則會進一步增加債務重組以后年度會計處理和納稅申報的復雜程度。本文依據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規定,介紹債務重組中債務人的財稅處理。
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一)規范
1.《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以下簡稱《債務重組準則》)規定:(1)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3)將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將重組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或實收資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或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1)企業應當將當期和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所得稅確認為負債;(2)存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當按照“本準則”的規定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賬務處理
1.以現金償債。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本金、利息調整”、“應付利息”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現金,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以存貨抵債:(1)確認收入: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按抵債存貨公允價值(不含增值稅,下同)計算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抵債存貨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2)結轉成本:按抵債存貨計提的減值準備余額,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抵債存貨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3.以固定資產抵債:(1)轉入清理:按抵債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抵債資產已提折舊和減值準備,借記“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抵債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2)確認債務重組: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按抵債資產公允價值與所抵債務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按其差額,貸(或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3)計算、支付相關稅費,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4)結轉清理賬戶,按清理賬戶余額,或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或者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一)規范
1.《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以下簡稱《債務重組準則》)規定:(1)以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3)將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將重組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或實收資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或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1)企業應當將當期和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所得稅確認為負債;(2)存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當按照“本準則”的規定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賬務處理
1.以現金償債。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本金、利息調整”、“應付利息”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現金,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以存貨抵債:(1)確認收入: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按抵債存貨公允價值(不含增值稅,下同)計算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抵債存貨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2)結轉成本:按抵債存貨計提的減值準備余額,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抵債存貨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3.以固定資產抵債:(1)轉入清理:按抵債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抵債資產已提折舊和減值準備,借記“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抵債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2)確認債務重組:按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賬款”、“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等科目,按抵債資產公允價值與所抵債務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按其差額,貸(或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3)計算、支付相關稅費,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4)結轉清理賬戶,按清理賬戶余額,或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或者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