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報要領和解讀(3)
(4)營業外收入中的“債務重組收益”和“捐贈收入”是指已經這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的企業填報。如果沒有將這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中的,則在納稅調整明細表中填列,不需要在此填列。
與收入明細相對應的是成本費用明細,因此,《成本費用明細表》中的項目也包含兩大部分:銷售(收入)成本合計和營業外支出,不同的是增加了“期間費用”部分。銷售(收入)成本合計也分為三部分: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和視同銷售成本。企業在填報收入明細的同時,將相應的成本費用明細填入此表即可。
3、《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此表為所有申報表中的核心表,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全部在此表中反映,附表5-附表11中的調整項目也要通過此調整表調增合計或調減合計反映在主表中。本表納稅調整項目按照“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調整項目”、“準備金調整項目”、“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七大項分類匯總填報。數據欄分別設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四個欄次。“賬載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項目金額。“稅收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項目金額。賬載金額與稅收金額的差異就是調整數。此表調整項目內容較多,共有55行內容需要填列,且每一項內容和項目基本都涉及一項稅收政策規定。因此,要求納稅人必須熟悉稅收政策和規定。需要注意以下要點:
(1)會計上沒有做收入核算的資產或勞務,而稅收上要求視同銷售的需要調整。視同銷售收入與視同銷售成本分別作為收入類調整項目中的調增和扣除類調整項目中的調減項目,稅收主要是對差價征稅。分別在“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中調整反映。
(2)會計與稅收對收入的確認方面存在時間性差異的,填列在“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中,主要是分期收款收入確認、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勞務收入確認、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產品分成等收入確認方面的差異。
(3)股權投資收入確認方面的差異填列在“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和“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的投資損益”中,主要反映會計上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收益、持有收益與稅收上按實際成本法確認投資收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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