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表編制說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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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12-02-15 15:57
77. 第77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納稅調整增加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25+54行;
78. 第78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納稅調整減少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26+55行;
79. 第7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納稅調整后所得”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28+57行;
80. 第80行“減免所得稅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減免所得稅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32+58行;
81. 第81行“抵免所得稅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抵免所得稅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33+59行;
82. 第82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境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35+60行;
83. 第83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36+61行;
84. 第84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合計”:盈利和虧損企業(yè)的“實際應納稅所得額”合計;金額等于本表第37+62行;
85. 第85行“預繳所得稅額合計”:盈利企業(yè)的“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虧損企業(yè)的“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金額等于本表第38+63行;
86. 第86行“應補(退)所得稅額合計”:第84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合計”-第85行“預繳所得稅額合計”。
三、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指標表(A類)
本表依據對應的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中的數據進行計算。
指標公式
1. 第1行“開業(yè)面”:開業(yè)戶數 ÷稅務登記戶數;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2行÷第1行;
2. 第2行“匯算面”:實際參加匯算清繳的戶數÷應該參加匯算清繳的戶數;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5行÷第3行。
3. 第3行“盈利面”:盈利企業(yè)戶數÷實際參加匯算清繳的戶數;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6行÷第5行;
4. 第4行“預繳率”:預繳所得稅額÷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85行÷第84行
5. 第5行“銷售(營業(yè))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yè)收入(僅盈利企業(yè)部分的數據);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24行÷第12行
6. 第6行“銷售(營業(yè))虧損率”:虧損總額÷營業(yè)收入(僅虧損企業(yè)部分的數據);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53行÷第41行
7. 第7行“銷售(營業(yè))毛利率”:(營業(yè)收入-營業(yè)成本-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營業(yè)收入;匯算清繳匯總表(A類)第(12-13-14)行÷第12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