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附表三的填報說明(9)
10.第50行“7.其他”:填報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的其他資產類項目金額。
(四)準備金調整項目
第51行“四、準備金調整項目”:通過附表十《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填報。附表十《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第17行“合計”第5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附表十《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第17行“合計”第5列“納稅調整額”的負數的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五)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
第52行“五、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本期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利潤率計算的預計利潤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本期將預售收入轉為銷售收入,轉回已按稅收規定征稅的預計利潤的數額。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六)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
第53行“六、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特別納稅調整規定,自行調增的當年應納稅所得。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七)其他
第54行“六、其他”:填報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的其他項目金額。第1列“帳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報。
第55行“合計”:“調增金額”等于本表第1、20、41、51、52、53、54行第3列合計:“調減金額”分別等于本表第1、20、41、51、52、53、54行第4列合計。
四、表內及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行=本表第2+3+……+19行。
2.第20行=本表第21+22+……+40行。
3.第41行=本表第42+43+……+50行。
(二)表間關系
1.一般工商企業:第2行第3列=附表一(1)第13行。
金融企業:第2行第3列=附表一(2)第38行。
2.第6行第4列=附表十一第5列“合計”行的絕對值。
3.當附表七第10行第5列為正數時:第10行第3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為負數時:第10行第4列=附表七第10行第5列負數的絕對值。